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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工作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坏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 依据《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行为规范》提升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职工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医德医风。
第四条 建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医德医风工作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工作,由文明办进行日常管理。
第五条 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一年考核评议一次,考核结果进入医德医风档案,作为个人评先、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医德医风方面的文件精神,决策医德医风方面的重大事项,部署医德医风工作;2、研究决定除医德医风文件规定以外的奖惩;3、督促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工作。
第七条 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小组职责:1、按照医德医风领导小组的意图,具体抓好医德医风工作;2、制定医德医风方面的计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做好总结工作;3、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4、组织参加医德医风方面的活动;5、组织做好医德医风考评工作;6、落实奖惩工作;7、做好督促检查工作;8、做好调查研究,对查出的问题做好反馈整改工作;9、负责医德医风教育工作;10、组织督促协调各部门医德医风的落实工作;11、完成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每年定期召开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医德医风工作。
中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委员会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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