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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制度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复旦华委(2014)17号)
 
  来源:华山党建  日期:[ 2015-01-05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根据《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20号)和《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复委〔201431号),结合华山医院实际,就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医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二)基本要求

医院党委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加强廉政教育与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支持和保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的作用。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医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管。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是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的责任。

(一)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完善配套制度,做到用人导向正确、选拔形式多样、程序规范民主、培养使用结合、管理监督并重。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强化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干部,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3、严格执行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票决制,科级干部的任用和副处级干部建议人选的确定,实行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票决制。

4、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落实领导干部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加强党风、行风、院风建设。

2、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医院领导班子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员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完善群众意见回应与解决机制。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细则,规范和加强经费报销、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的管理。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履行服务承诺,接受临床一线员工评议。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2、进一步健全院务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调研和论证,完善决策前的酝酿沟通机制。

3、充分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民主党派团体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等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的作用。

4、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对基建修缮、设备采购、药品耗材采购、国有资产、科研经费管理、对外合作、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堵塞管理漏洞。

5、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建章立制工作,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

2、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反。

3、注重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查找问题,开展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个人、教育大多数,查办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

(五)党政主要领导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1、加强干部党性修养与宗旨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人品德等核心价值观培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权力、利益与荣誉,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以忠诚敬业、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开展党纪法规、廉洁自律教育,要做到心存敬畏、廉洁奉公,作制度执行的表率,自觉抵御各种诱惑,经受住各种考验。

3、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以“尊重生命、平等仁爱、大医精诚、廉洁行医”为基本要求,自觉遵守国家卫计委的“九不准”规定和上海市卫计委的“十个不得”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4、通过加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警示教育、新上岗廉政谈话、签署廉政承诺书、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等,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加强针对苗头性问题的教育提醒,加强廉政建设的管理。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和准则,健全班子成员相互谈心制度,建立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经常性谈心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三、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

(一)明确党委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1、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全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大会。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央与中纪委最新精神与要求,及时部署反腐倡廉的相关工作与任务。

2、制定并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医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落实纪检部门的督查工作,争取从职责与制度的层面上堵塞漏洞。

4、加强对干部及员工的经常性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建设廉政文化,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做到经常性的提醒与监督,把廉洁自律作为新上岗干部的第一课。

(二)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1、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院长),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执行各项廉政建设制度,以身作则,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2、负责领导医院党风、行风、院风建设,贯彻中央廉政建设的部署,监督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每年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廉政建设的履职情况。

3、带头开展宣传教育,做出廉政承诺,接受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4、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参加反腐倡廉会议与活动,对重要的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明确分管领导担负各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1、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应指导职能处室和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制度、措施和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情况。

2、加强分管部门的纪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做好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

3、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按制度、按规范做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对不良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4、加强基础管理,做到预防在前,要大胆管理、严格管理,要坚持原则,对不良现象敢抓敢管,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提醒并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要旗帜鲜明,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1、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检查和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根据复旦大学党委纪委的指示和中央的部署要求,及时向医院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建议。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落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方面的督查,包括加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的督查。

3、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责”与“一岗双责”的督查,加强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督查,督促信息公开。

4、加强对设备采购、药品耗材采购、基建修缮、科研项目管理、财务经费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督促制度执行与落实,坚持从严执纪,建立健全报告制度、述职述廉、约谈汇报等制度。

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监察管理水平,加强对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信访案件的调查与处理,配合上级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案件的调查。

(五)具体督查的方式

1、纪委和监察部门加强巡视与监督。

2、加强“一岗双责”督查(设备、药品、耗材、基建、科研等监管)。

3、加强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与审计监督。

4、健全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5、加强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的监督。

6、加强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加大审办案件的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业绩评定,与年终的个人述职述廉评定结果相结合,作为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规定,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机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还要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

中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委员会

20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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