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沪卫科教〔2004〕41号)要求,上海市卫生局将开展2013年度局级科研课题、青年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更正通知:由于本月医院伦理会定于4月16日下午召开,故将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改为4月15日下班前。凡涉及伦理项目需提前起草好知情同意书(本通知附件),并于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前OA发送至科研处吴翠云,以便伦理委员会及时审查。”] 一、资助范围 以临床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研究课题为主,同时包括部分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信息技术、临床药事管理、卫生科研与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软课题研究。 应用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具有较重要科学价值,为开发应用提供技术储备的应用性基础研究项目;本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关键技术与转化医学研究;消化、吸收和开发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提高临床医技水平和疾病防治能力的研究等。 二、资助形式和资助强度 重点项目每项10万元,面上项目每项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2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需多学科联合申报,资助领域为转化医学及疾病早期干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研究。重点项目医院限报1项。 (二)面上项目原则上资助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副高级及中级职称的中青年医学科研人员。面上项目医院限报11项。 (三)青年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医学科研人员。青年项目医院限报5项。 (四)课题形式审查要求:目前已获得各类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此次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已获得过局级以上课题者、在读研究生、医师培训基地学员不得申报。原则上每个科室限报1项(面上、青年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上交前请科室主任在拟推荐课题封面签字确认,若科室申报超过1项,科研处将所有申请书退回科室主任重新推荐。 (五)申报课题需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申请者请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 (六)医院将为申请者按照本次资助强度1:1的比例提供匹配经费,请申请者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 (七)研究课题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提出辩护意见。请涉及伦理问题的课题申请人上交前务必在申请书封面注明“需伦理”,以便及时送交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盖章。 四、申报材料 (一)2013年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申报使用统一格式的2010版申报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计划任务书》、《上海市卫生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申报书格式可从上海市卫生局网站医学科研栏目下载(http://wsj.sh.gov.cn/website/category/bkjjyyxky.shtml)。 (二)请申请者务必于4月15日下班前将申请书书面版一式一份交到科研处,科室主任必须在申请书封面签字确认,逾期视为弃权。科研处将请有关专家进行书面评审,择优推荐。 五、联系人:黄蔚 分 机:8046 科研处 2013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