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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公告
 
 
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3-03-06 ]
 
 

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博士点和新教师基金课题)

 

 

各科室: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函件(教技发中心函[2013]10号),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2013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

 

(一)博导类课题申报条件: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正高职称),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在读博士生参加。

2.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

3.为了有助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受资助者,须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4.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12万元。

5.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6. 本年度我院限报8项。

 

(二)教师类课题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点基金申报资格的学校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3年1月1日以后)。

3.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10年1月1日以后)。

4.未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凡获得过新教师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

7.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8. 本年度我院限报12项

 

(三)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报条件: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正高职称),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2.申请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资助并均已结题。

3.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指导博士生的教授若有已结题的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并且目前只有一项博导类在研课题,仍可申报本课题。

4.本年度申请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者(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不可申报本课题(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元。

6.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7.本年度我院限报1项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资助领域包括创新药物、生物医学工程。

 

(四)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申报条件:

 

1.本项目必须由内地高校与香港教资会资助院校共同申请(香港教资会资助8所院校每校最多提交10份申请),内地高校的申请人为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正高职称),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本项目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在读博士生参加。

2.在博士点基金申报高校中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部委所属的高校可以申报本项目课题,省属高校暂时不能申报本项目课题。

3.本合作项目的资助范围包括 “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包括医学)”、“新能源”、“新材料”、 “地球科学”六个领域。

4.本合作项目2013年拟资助课题10项左右,每项课题内地高校申请人的申请额度不超过40万人民币,香港地区高校申请人的申请额度不超过40万元港币。本项目采用资金不过境方式,博士点基金专项经费用于内地合作高校的科研工作、香港合作方来内地合作交流的费用以及符合《博士点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费用。

5.作为课题负责人或者参加人申报2013年博士点基金其他类别课题(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的,不得申报本课题。

6.每位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参加人最多申报一项此类课题,不得超项申报。

7.内地高校申请人与香港地区高校申请人分别提交的申请书的题目和内容应保持一致,如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一致,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香港研究资助局可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8.其它事项内地高校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的通知、《博士点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准执行;香港地区高校以香港研资局的相关要求为准执行。

 

二、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三、申请者应按照申报课题的类型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

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各类课题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教师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请有意申报2013年博士点基金的科研人员务必于2013年3月11日前向科研处提交一份纸质版的申请书,以便及时完成院内推荐工作,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黄蔚

电话:8046      

 

                                         科研处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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