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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市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专项招标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6-07-13 ]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15年开展本市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专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启动2016年度专项建设。现就项目招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目标与主要内容

  本项目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充分发挥综合医院临床医疗优势和中医理论指导作用,将中医药技术和方法融入现代医学诊疗体系,开展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的临床研究,提升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本项目由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单独申报或综合医院为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联合申报。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建设项目应充分体现中医理论的指导作用,以提高临床疗效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将中医药技术、方法应用于疾病诊疗,为研究制订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进行积极探索。项目建设资金以市级财政资助为主,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20项。

  二、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符合招标方向,目标明确、实施方案科学、考核指标可量化,且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本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重视中西医结合工作,并具备实施项目建设的必备条件,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条件保障。

  (二)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55周岁以下,且为项目依托单位全职工作人员;同期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和本市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中级职称及以上执业医师。

  (三)其他要求

  联合申报项目的有关单位应事先协商一致,明确项目牵头单位、职责分工、经费使用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三、项目申报受理与论证

  (一)本项目申报受理和项目管理委托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组织实施。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和《上海市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专项建设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填写《上海市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专项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书》)。

  (三)《申报书》应一式5份,于2016815日前报送至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地址:北京西路162340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电子邮箱:shcim81163.com。 

 附件:上海市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专项建设方案和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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