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治复发患者不同于初治患者
《核苷(酸)类药物联合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专家建议》对乙肝经治复发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经治复发通常是指曾经接受过抗病毒治疗24周以上,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停药后,病情再次复发(乙肝病毒阳性,ALT大于2倍正常值),需再次进行抗病毒治疗。对于一些高危患者,只需乙肝病毒大于10的5次方每毫升,就应该再治。
乙肝经治复发是近几年才有的新概念,如果只是根据化验单的病毒量高低来开处方,头脑中没有区分初治和经治的想法,就会导致给患者推荐的治疗方案效果不佳。乙肝经治复发时,乙肝病毒水平升高,转氨酶水平也升高,意味着乙肝病毒再一次在肝脏大量复制,肝细胞出现更严重的损伤,会加快肝纤维化、肝硬化甚至是肝癌的发生。近年来,通过大量的临床研究,发现对于经治复发患者需要采取更为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才能预防耐药,延缓疾病进展。
因此,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张文宏教授强调,我们不能将经治复发患者与初治患者一视同仁,对于经治复发患者,要详细了解用药史、治疗情况以及停药原因,再给出治疗方案。
经治复发患者应积极开展再治疗
张文宏教授表示,经治复发患者都经过抗病毒治疗的,而且有很多患者曾经用过至少一种的口服抗病毒药物,乙肝病毒在药物的打压下,容易发生变异,产生耐药,所以经治复发患者病毒复杂度高,再治疗时耐药风险会增加。目前,在中国已有超过200万名慢乙肝患者曾经接受过抗病毒治疗,近年来,相应的经治复发比例也在不断扩大、攀升。
专家指出,许多乙肝患者复发后,容易对抗病毒治疗产生疑虑,而不愿意再开始抗病毒治疗,医生要花大量的时间去消除患者的疑虑,这同样增加了治疗难度。其实经治复发患者要积极再开始治疗,不要丧失信心,只要选对治疗方案,效果还是很好的。对于经治复发患者,张文宏教授建议,以下两种情况可用联合治疗:第一,对于未达到停药标准的复发患者,特别是既往有耐药史者;第二,对于经治患者复发时乙肝病毒水平高的患者。
2011年发表的《核苷(酸)类药物联合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专家建议》提到:联合治疗药物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无交叉耐药、具有相加或协同作用和不增加药物不良反应。在目前国内上市的口服抗病毒药物中,要注意加用的药物与原有药物是没有交叉耐药性的。如在口服抗病毒长期联合治疗方案中,拉米夫定、替比夫定以及恩替卡韦等类型的抗病毒药物可以抑制阿德福韦酯的耐药病毒,而阿德福韦酯可以抑制拉米夫定、替比夫定以及恩替卡韦的耐药病毒,这样协同作战、共同监管,可以起到预防耐药,提高效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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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乙肝经治复发患者的三点建议
■ 乙肝治疗要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即使是达到停药标准停药的患者,也要坚持定期复查,目的是及时发现复发和一些其他的病变。停药以后的一年之内,要求三个月复查一次,一年以后,可以半年复查一次。
■ 一旦发现复发以后,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重新开始抗病毒治疗,选对治疗方案,同样可以获得很好的疗效,不用存在顾虑。
■ 再次抗病毒时,要吸取第一次治疗的经验教训,要坚持规范治疗,不要急于停药,一定要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完成满意的疗程才停药,如果实在停不了药的话,也要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