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管理的“曙光计划”已实施20多年。“曙光计划”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201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医院申报名额:
1、各院系、所、附属医院推荐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
二、 校内遴选:
1、 收到推荐材料后,医学规划与科研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条件严格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进入校内评审。
2、 校内遴选会议汇报要求:
(1)校内评审为PPT形式汇报,申请人自述7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2)汇报内容:
本人背景条件(教委评审要点:学历、职称,所在学科的层次,本人在学科中的作用,近五年论文专利情况,获奖情况);
项目设计(教委评审要点:对本研究领域前沿情况的了解,研究内容及创新,社会经济需求,本项目已有工作基础,承担科研任务情况)。
三、 申报条件:
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四、 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五、申报要求:
(一)遴选材料提交:
书面申请材料1式6份,于 6月8日下午5点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写注意事项:
1、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申报单位:复旦大学
3、经费预算表:直接费用填写14万,间接费用填写1万。
4、“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查与保证”由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
附件2-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14版
附件3-曙光计划申报汇总表
附件4-《“曙光计划”管理办法》《“曙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附件5-关于转发《复旦大学理工医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的通知
科研处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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