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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公告
 
 
关于征集2016年度医学引导类(中、西医)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6-02-15 ]
 

各科室:

为提升本市中、西医临床医疗机构的整体医疗诊治水平,切实惠及百姓健康,研究建立一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新技术与新方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面向本市二、三级医院征集2016年度医学引导类科技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支持临床应用研究项目。疾病发生机制等基础研究以及药物研发项目,不予受理。

专题一、西医引导类项目

研究目标:建立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的新技术与新方法。

研究内容:结合医院特色,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开展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研究,客观评价临床诊治效果。

执行期限:20196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西医三甲医院项目每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西医三甲医院推荐。

专题二、中医引导类项目

研究目标:建立体现中医特色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的临床诊治新技术、新方法,客观评价临床诊治效果。

研究内容:结合医院特色,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开展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研究,客观评价临床诊治效果。鼓励针对中医的“证”,开展“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诊治方案研究与评价。

执行期限:20196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其他三甲医院项目为每项不超过1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三甲医院推荐。

二、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1、医院限项要求以科室为单位,每个科室限报1项(科室自行组织遴选,正式推荐项目需科室主任在封面签字后上交),西医类和中医类不得同时申报,多报不予受理。既往获得过医学引导类科技项目资助以及2014年、2015年获得医院推荐但未获得市科委资助人员不得申报。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本次项目征集西医类华山医院限报10项,中医类限报3项。

2、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671日~20196 30 日。

3、参加本次医学引导类项目征集的申请者均可以通过“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

4、项目申请人务必于229日前完成网上可行性方案填报,将表格全部提交后打印一式一份至科研处黄蔚处,以便及时完成院内评审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5、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召开项目评议会,确定拟推荐人员,统一出具推荐函上报上海市科委。

6、医学引导类项目主要支持临床应用研究项目,不受理疾病发生机制等的基础研究以及药物研发项目。

7、申报者在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内国际合作,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境,还需说明是否已经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四、联系人:黄蔚  分机:8046

 

 

                                   科研处

2016年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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