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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公告
 
 
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教委“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5-11-05 ]
 

各科室:

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201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附属医院推荐不超过1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30周岁以下(19851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历。

 

三、 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每项资助额度:6万元,项目完成期限:2016.1-2018.12

 

四、 市教委的项目评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时间、地点上海市教委另行通知。

 

五、 申报要求

书面申请材料11份,于1110(周二)下午5点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起止时间:20161-201812月;

2、主要研究人员需包括项目申请人;

3、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查与保证不需填写及盖章;

4、依托单位统一为复旦大学;

5、其他经费不写;

6、间接经费为总经费的5%

 

六、 联系人:黄蔚

联系电话:8046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5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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