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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公告
 
 
申报市科委2015年度医学引导类(中、西医)科技项目的通知
 
  来源: 科研处  日期:[ 2015-03-26 ]
 

申报市科委2015年度医学引导类(中、西医)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为提升本市中、西医临床医疗机构的整体医疗诊治水平,切实惠及百姓健康的目标,研究建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新技术与新方法,上海市科委启动2015年度医学引导类科技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项目研究内容与目标

1、西医引导类项目

 研究目标:建立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的新技术与新方法。

 研究内容:结合医院特色,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开展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研究,客观评价临床诊治效果。

2、中医引导类项目

研究目标:建立体现中医特色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的临床诊治新技术、新方法,形成规范或方案。

 研究内容:结合医院特色,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开展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研究,客观评价临床诊治效果。鼓励针对中医的“证”,开展“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诊治方案研究与评价。

二、  申报要求

1、西医类引导项目:资助额度为302010万元/项。其中申请30万元资助的项目须由正高职称人员申报;申请20万元资助的项目须由副高职称人员申报;申请10万元资助的项目对申报人员职称不作要求,但至少有1项为3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申报职称以复旦大学聘用职称为准。

2、中医类引导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3、医学引导类项目主要支持临床应用研究项目,不受理疾病发生机制等的基础研究以及药物研发项目。

4、申报者在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内国际合作,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境,还需说明是否已经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三、   医院限项要求以科室为单位,每个科室限报1项,西医类和中医类不得同时申报,且三类西医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申报,多报不予受理。既往获得过医学引导类科技项目资助以及2013年、2014年获得医院推荐但未获得市科委资助人员不得申报。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本次项目征集西医类华山医院限报10项,中医类限报3项。

四、   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5101日~20189 30 日。

五、   参加本次医学引导类项目征集的申请者均可以通过“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

六、  项目申请人务必于413日前完成网上可行性方案填报,将表格全部提交后打印一式一份至科研处黄蔚处,以便及时完成院内评审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七、  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召开项目评议会,确定拟推荐人员,统一出具推荐函上报上海市科委。

八、联系人:黄蔚  分机:8046

                                  科研处

2015年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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