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优化上海自主创新发展环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15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2、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留学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二、资助类别、重点及强度
我院可申请以下两类浦江计划资助:科研开发(A类)和特殊急需人才(D类)。其中A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 D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团队资助为30至50万元;自然科学及科技创业类项目为2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年龄要求: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回国年限:本年度资助的非创办企业类人员一般应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
3、在国(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且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每年在沪工作时间须9个月(含)以上。
4、申请人限报一项,且两个资助类别不得兼报。
5、申报A类资助的留学人员,一般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6、申报D类资助的留学人员,应持有重要研究成果或拥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具有特殊专长。申报该类资助的留学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推荐人的背景情况和推荐理由),加盖主管部门(局级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经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申报资格。
7、申请团队资助须作为科技研发或社会科学研究团队被高校、科研院所或大中型企业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回国创办企业,且持有有效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的3人及以上团队。申报团队资助须经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申报资格。
8、浦江计划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并申请者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含)以上项目的申报。曾获得浦江计划资助者不可再次申报。
9、已具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并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需在受理期间持原证书换取新证。
10、根据浦江计划为留学人员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提供“第一桶金”资助的原则,留学回国后已获得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支持的,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四、申请方式
浦江计划项目申报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员首先要通过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世纪人才网”,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五份),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网上填报开通时间为2015年1月5日
为保证申请书质量,请申请者务必于1月30日前完成申请书网上填报(保存退出即可,请勿正式提交),并将课题名称和密码OA发到科研处黄蔚处,以便完成形式审查。
五、受理时间
1、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资格认定时间:1月5日至2月4日。
2、课题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1月5日至2月5日。
3、资格认定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六、联系方式
1、申请受理窗口地址: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闸北区梅园路77号),电话:32511516、32508030。
2、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与留学人员工作处,电话:23110329、23110330
(2)市科委基础研究处,电话:23112556
附件内容:
1、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流程
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
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网上填写说明
联系人:黄蔚
分 机:8046
附件
科研处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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