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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公告
 
 
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4-10-08 ]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位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领衔科研工作,市科委启动2015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经历。

二、启明星计划的其他申请条件请参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科技网)。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市科委人才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员及在站博士后不能申报本年度启明星计划。

三、2015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限项申报。A类:网上填报入口10月8日开通,请申请者务必于2014年10月16日17点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正式提交,逾期视为自动弃权。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四、按照启明星计划的遴选程序,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课题执行年限为3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研究时间不能低于6个月/年。

六、附件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图片上传,具体要求如下:

启明星(A类)

1.身份证或居住证。

2.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

3.职称证明。

4.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要到2018年4月以后,否则需开具延聘证明。

5.获资助项目证明(文、课题任务书或合同等)。

6.论文首页、专利证书、获奖证明、其他附件资料。

  七、联系人:黄蔚    分机:8046

 

科研处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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