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领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4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杰出科技人才,申请者须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已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第一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且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者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项目依托单位工作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培养对象(第二负责人)须40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未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人才计划(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上海市博士后计划);未获得过上海市曙光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上海市卫生系统“新百人”和“新优青”等人才计划。 三、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申报。 四、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4年度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五、按照学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程序,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本年度学科带头人计划见面会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见面会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培养对象共同答辩。 六、申请者12月23日起可登录“上海科技”网站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人才计划课题申请书》,在线打印后务必于2013年12月27日17点前一式一份上交到科研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七、《申请书》的“团队建设”要求分为三部分阐述:(1)团队建设总体概述;(2)第二负责人个人简历(3)项目负责人对第二负责人的培养计划、3年后培养目标及考核指标等。限1200字以内。“项目研究人员表”第二行要求填写第二负责人情况,且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年。 八、课题执行年限为3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年。项目资助强度40万元。 九、联系人:黄蔚 分 机:8046 科研处 2013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