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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公告
 
 
2013年度“上医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申报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3-12-09 ]
 


各科室:

    为加强上海医学院人才梯队建设,充分调动青年人才献身科研、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使其成为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在大医口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下,2013年度“上医之星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启动。为顺应大医口新的管理构架,上医之星计划自2013年起在医口各院、系、所及附属医院范围内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3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有在境外大学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经历)的基础、临床学科的科研人员;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或EI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为本专业权威期刊;

    3、主持过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4、院、系基础学科申报人员要求能系统讲授一门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本系室教师平均量,教学效果优良,协助导师做好研究生培养;

    5、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及教学奖励前2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待遇及培养期限

    津贴2.4万/年,70%按月发放,30%考核合格后发放,期限3年。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者填写《上医之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

    2、各科室主任对申请者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1项,并签署推荐意见。已入选上医之星人才培养计划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3、纸质材料1式2份于12月10日(周二)17:00前报至科研处;

    4、口头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蔚

分机:8046


科研处

2013年12月6日

“上医之星”推荐审批表

“上医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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