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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6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5-10-16 ]
 

各有关科室:

上海市科委已启动2016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既往已获得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或医学引导类项目资助人员原则上医院不再推荐申报;  

(4)2014年度和2015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未获资助的,2015年度不得申请。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中不得出现外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新增“探索类”项目说明  

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原创性科研工作,本年度在基金中增设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40周岁(含)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学科交叉的创新研究。  

项目申报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表见附件),每个项目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推荐,专家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的创新性作出推荐,每位专家本年度仅能推荐1个项目。项目同时需送交承担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该类项目申报数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

项目遴选采用初审和见面会评审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提前通知进入见面会评审,如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本年度资助方向:(1)量子调控,(2)复杂网络系统与动力学,(3)超材料,(4)计算生物学。

三、资助期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2016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每个科室限报1。根据《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华山科研(2014)1[1]号)规定,同等条件下,医院将优先考虑推荐2013和2014年度在研院级启动基金项目成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资助的科室申报。

2、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9:00。科研处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5年11月7日。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科室主任在申请书封面签字确认后上交到科研处,以便及时召开院内评审会,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因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科研处将于截止时间后召开院内专家评审会,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联系人:黄蔚

   分  机:8046

 科学基金探索类项目推荐表

 

                                               科研处

                                     2015年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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