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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的通知 |
各位专家: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沪卫科教〔2004〕41号)要求,上海市卫生局将开展2015年度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重点项目:需多学科联合申报,资助领域为转化医学及疾病早期干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研究。
面上项目:以临床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研究课题为主,同时包括部分卫生事业管理等方面的软课题研究。
青年项目:鼓励自由探索。
二、资助形式和资助强度
重点项目每项15万元,面上项目每项5万元,青年项目每项2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医院限报1项。
(二)面上项目原则上资助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副高级及中级职称的中青年医学科研人员,护理类课题学历需为本科。
(三)青年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医学科研人员。
(四)课题形式审查要求:目前已获得各类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此次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已获得过局级以上课题者、在读研究生、医师培训基地学员不得申报。原则上每个科室限报1项(面上、青年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上交前请科室主任在拟推荐课题封面签字确认,若科室申报超过1项,科研处将所有申请书退回科室主任重新推荐。
(五)申报课题需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申请者请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
(六)研究课题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提出辩护意见。请涉及伦理问题的课题申请人上交前务必在申请书封面注明“需伦理”,以便及时送交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盖章。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网址:http://116.236.253.174:78)下载《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申请书》(2015版),填写申请书。
(二)请申请者务必于5月20日下班前将申请书书面版一式两份交到科研处,科室主任必须在申请书封面签字确认,逾期视为弃权。科研处将请有关专家进行书面评审,择优推荐。
五、联系人:刘威。分机:8044。OA:6699。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申请书(201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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