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提交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通知
各位专家:
根据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安排,现决定启动第二轮提交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和伦理审查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一轮仍有部分评审专家尚未完成评审工作,请第一轮已提交申请书仍未收到沟通会通知的申请人耐心等待。
2、第一次提交有几个共性问题,请各位专家在第二次提交时应认真检查。
(1)所有项目申请全部要求在线填写(已负责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只能用原ISIS系统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无帐户人员请将姓名、Email邮箱和职称信息OA发送至科研处黄蔚处开通);
(2)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所在院系所必须选择“附属华山医院”,否则将无法从医院提交;
(3)在撰写过程中,不得删除系统已生成的撰写提纲,但举例说明的文字可删除;
(4)报告正文的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中第2点为“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请各位专家认真提炼,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不宜提出过多关键科学问题(建议1~2个);
(5)申请人和参与人简历必须先下载模板填写,并生成PDF文件后再上传;
(6)所有项目必须认真填写“预算说明书”,不要预算设备费和燃料动力费,有关具体预算说明要求及相关文件请认真阅读附件1-《经费预算部分》;
(7)医学科学部要求必须附5篇以内申请人第一或通讯作者的代表性论著电子版(全文),其他附件也必须扫描成图片格式附上。扫描时注意字体清晰度。
(8)所有项目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准确选择(不得自行填写)“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首个中文关键词”内容。其他关键词优先从列表中选择,确实没有所需关键词,再自行输入。
(9)“研究成果”部分,应该将近5年来(2010年1月1日后)已发表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和获得学术奖励情况全部列出(包括申请人和参与人),在此之前应事先完善“成果在线”中的“我的成果列表”,通过在线检索或手工录入两种方式填入;
(10)以下项目申请人必须于2月26日前报送科研处以下材料(见附件2),以便科研处能及时送至复旦大学盖校章或学术委员会章,以上材料逾期不候:
a.国家杰出青年申请书(1份)、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及依托单位推荐意见(各2份)
b.创新研究群体申请书(1份)、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及依托单位推荐意见(各2份)
c.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协议书(2份)
d. 《博士后申报承诺函 交基金委》(2份) 和已签字盖章的《博士后申报承诺函 内部流程》(1份,需自行提前办理)
*注:已与医院签订“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培训暨劳动合同”的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人员,本年度可直接申报。
(11)更多撰写帮助可以下载OA首页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专栏本通知内附件1、2查看。
3、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要求,凡研究中涉及人的项目(如血、尿样本,组织标本、遗传物质标本等),需出具伦理委员会同意证明材料。如项目涉及伦理,请务必在2月12日前向伦理委员会书面提交二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并根据模板起草知情同意书(本通知附件3),知情同意书电子版请OA发到科研处吴翠云(分机:8045),以备伦理委员会统一审查。本次提交后不再接收新的涉及伦理项目申请书!
需要伦理委员会批件的申请者请将伦理审查费(0.2万)计入经费预算表的“专家咨询费”一项,经费说明统一写“伦理审查所需专家技术咨询费”。
4、医学科学部虽然没有明确要求提供实验动物伦理证明,建议申请人本年度还是尽可能提交实验动物伦理证明或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旦大学实验动物科学部办理网址:http://labanimal.fudan.edu.cn/95/5b/c5213a38235/page.htm
5、鉴于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方式有重大调整,科研处拟于2月15日-2月17日安排现场答疑工作,地点设在门诊9楼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请有意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专家务必于2月17日前完成网上正式提交一次,并向科研处提交书面版一份,以便科研处及时完成形式审查。
6、本年度学校不再组织
“查重”工作。若要查询项目主持人或参与人的在研项目情况,请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http://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
特别说明:系统仅能查询已立项的项目人员信息,请不要遗漏正在评审期间的符合限项规定的高级职称人员信息。鉴于此,请申请人或参与人慎重考虑主持或参与项目的个数。
联系人:黄蔚、刘威
分 机: 8046、8044
附件2、关于进一步明确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和形式审查要点通知
附件3:受试者须知&知情同意书(四个模板选择一个填写)
科研处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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