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4年度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启动基金的通知
一、目的
为培养医院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同时也为了培育医院医学基础研究和管理后继人才,根据《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见附件),现决定启动2014年度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启动基金申请工作。
二、资助形式和原则
1、每年立项数不超过40项,其中临床医技科室: 30-35项/年(优先保证专职科研人员申报),立项资助经费4万元/项;护理部及行政科室: 5-10项/年(行政科室限报管理类软课题项目),立项资助经费2万元/项。
2、每位申请者只资助1次,原则上每年每科室立项不超过1项。
3、资助年限:3年。
三、申请条件
1、临床医技科室申请对象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且初级职称以上的本院(含与北院人事部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职工,申请时尚未承担校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2、护理部及行政科室申请对象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且初级职称以上的本院(含与北院人事部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职工,申请时尚未承担校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3、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具有一定创新性,理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可行,经费预算实事求是,并具有可考核指标,能够为进一步申请纵向项目奠定基础。
四、申请及项目评审和遴选程序
1、申请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填写《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启动基金任务书》。
2、1月26日前,所在科室遴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1名,并由科室主任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医院科研处。推荐申报人员超过1名科室,由科研处退回科室主任处重新组织遴选。
3、科研处将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会议评审,要求申请者本人到场汇报,确定资助项目。
4、项目立项后,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科室主任三方签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合同书》。
五、项目管理
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对每一类型资助项目的考核作出详细规定,请所在科室和科室主任认真阅读,择优推荐,并保证推荐人员能按时完成结题考核。
2、科研处将定期向医院汇报项目考核情况,并根据《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奖惩措施对申请人和所在科室作出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3、申请人请按照《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经费管理规定合理编制预算,并提供相应的详细预算说明。
六、联系人:黄 蔚 分机:8046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启动基金任务书(2014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启动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科研处
201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