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上海市教委于9月2日(本周二)召开了关于2015年度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布置会议,要求各高校择优限额申报,我院申报名额总计2项,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分类、研究期限与资助额度: 1、 项目直接费用的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8万元/项。 2、 研究期限为:3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 二、项目申请人有关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者需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如已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术(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等人才计划或已承担过国家重点项目、省部重大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2、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时,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8日(下周一)下午18:00前,请有意申请项目的专家将申报书电子版OA发送至科研处黄蔚处(工号:5441),逾期不再受理。 2、9月9日(下周二)上午8:30,请提交申报书纸质材料1式10份至科研处。 3、9月9日(下周二)上午10:00,科研处将邀请专家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我院申报人员名单。 五、填报注意事项: 1、封面项目类别选择“重点项目” 2、预算中8万元全部为直接经费,无需做管理费。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科研处 201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