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申请须知》要求,在站博士后和基地学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事先取得依托单位的同意,并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现根据复旦大学统一安排,上述两类申请人员办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承诺函的流程分别公示如下,请务必尽快办理。 一、在站博士后人员办理流程 1、校内流转审批:下载并填写附件1、《博士后自科基金申请承诺书(2014版)》,经博士后联系导师、华山医院流动站站长(教育处)、所在院系负责人(科研处)签字或盖章后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此项工作务必于2月26日前完成。 2、校内提交:下载并填写附件2、《博士后申报承诺函》,本人签字后一式二份连同已完成流转的《博士后自科基金申请承诺书(2014版)》务必于2月27日前提交到科研处,以便统一送往复旦大学盖章。 3、学校返回:校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预计将于3月4日返回加盖公章的《博士后申报承诺函》,请各位博士后将其装订在申请书签字页后作为附件一起提交至科研处。 二、基地学员办理流程 1、院内流转审批:下载并填写附件3、《非复旦大学在编人员依托复旦大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协议书》,打印一式五份,按以下顺序完成本人、人力资源部、医院科研处签字或盖章。此项工作务必于2月26日前完成。 2、校内提交:下载并填写附件4、《依托单位的承诺》,本人填写签字后一式二份连同已完成流转的五份《非复旦大学在编人员依托复旦大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协议书》务必于2月27日前提交到科研处,以便统一送往复旦大学盖章。 3、学校返回:校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预计将于3月4日返回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的承诺》,请各位基地学员将其装订在申请书签字页后作为附件一起提交至科研处。 三、联系人:黄蔚 分 机:8046 科研处 2013年2月22日 附件1、博士后自科基金申请承诺书(2014版) 附件2、博士后申报承诺函
附件3、非复旦大学在编人员依托复旦大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协议书
附件4、依托单位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