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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4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4-02-19 ]
 


各有关科室:

上海市科委已启动2014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员以及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既往已获得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或医学引导类项目资助人员原则上医院不再推荐申报。既往已获得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或医学引导类项目资助人员原则上医院不再推荐申报;  

(4)2012年度和2013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4年度不得申请。  

3、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位项目负责人,一位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中不得出现外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资助期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起始时间为2014年7月1日,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2014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每个科室限报1项2011年起,市科委已将申请人获得本基金项目后是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资助作为验收的考核标准,并以此调整依托单位本基金项目下一年度限报名额。鉴此,科研处将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建议各科室在正式提交前可自行召开评审会,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2、获得科室推荐人员可登录“上海科技”网站,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并于3月9日前将所有表格全部正式提交。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请至OA首页公告通知栏同名通知内下载附件查看。

3、申请人务必于3月10日17:00前将可行性方案打印一式一份(需科室主任在申请书封面签字确认)上交到科研处,以便及时召开院内评审会,确定最终推荐项目。

4、请申请人按时提交,逾期未交视为自动弃权。

5、联系人:黄蔚

   分  机:8046

 

 

                                               科研处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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