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委“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相关附件请到OA首页“公告通知”下载) 各相关科室: 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2013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医院限推荐1项。 二、申报条件:“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独立主持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和发表SCI论著的科研经历。申请人申请时必须已与医院或北院人事部门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否则一律不得申报。 三、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项目完成期限36个月。 四、申报要求 1、提交院内遴选材料:书面申请材料1式1份,申请人务必于2月18日(周二)下午5:00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院内遴选会:院内评审会初步定于2月19日(周三)下午,请申请人务必提早准备答辩幻灯片,答辩评分标准请查看附件。 3、提交正式上报材料:获得医院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2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修改完善的书面申请材料1式8份提交至科研处黄蔚处。 4、校内评审:请申请人本人到会答辩。评审会拟定2月24日(周一)下午进行,请申请人提前预留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市教委的项目评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时间、地点上海市教委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蔚(分机:8046) 科研处 2014年2月13日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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