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委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管理的“曙光计划”已实施19年。实施以来,在高校青年科研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较大成果。201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资助额度: 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二、申报要求 书面申请材料(附件1)1式10份,于12月31日(下周二)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 联系人:黄蔚 分 机:8046 科研处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曙光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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