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科研项目(课题)交往活动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科室主任、项目(课题)负责人: 近期,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生物医药处、基础研究处、国际合作处联合召开上海市人类遗传资源情况调查工作会议。会上郑忠民处长通报了一起近期我市企业私自夹带人类遗传标本出境的违法事件,要求各医疗机构对现有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内)交往活动的在研课题加强管理,并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 根据会议要求,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包括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核酸、核酸制品等)及其产生信息资料的在研科研项目(课题)均需填写《人类遗传资源情况调查表》(见附件),请项目(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调查表填写工作,并于6月11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版OA返回至科研处黄蔚处,未能按时提交调查表而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违法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今后凡申请上海市科委科研项目(课题)如涉及到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交往活动只能申请国际合作项目,且申报前必须获得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批文。审批时间跨度较长,提醒申请人务必提前准备。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3年5月20日 遗传资源调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