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第二批上海市卫生系统新百人和新优青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0年启动了新一轮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简称“新百人计划”)和上海市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简称“新优青计划”),现开展第二批新百人计划和新优青计划选拔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数量 新百人计划和新优青计划培养对象选拔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防机构、医学院(校)及相关科研院所。本次新百人计划和新优青计划各选拔资助50名左右培养对象。 二、培养周期和经费 新一轮人才计划入选对象培养周期为五年。新百人计划培养对象每人拟资助经费45万元,新优青计划培养对象每人拟资助经费30万元。培养经费采取多元筹措的方式,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以不少于1:1的比例予以经费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新百人计划申请者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历和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在专业领域具有特殊贡献者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新百人计划的其他申请条件参照《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二)新优青计划申请者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优青计划的其他申请条件参照《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四、申报名额和评审 新百人计划和新优青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我院本年度新百人和新优青计划各限报3人。请有意申请者务必于5月23日前完成填报,并将书面版《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和《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计划任务书》(2010版)一式一份上交到科研处黄蔚处。科研处将会同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选拔资助。 科研处 2013年5月10日 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 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