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我院仅能申请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6万元/项。经费预算中劳务费比例:研究人员的劳务费不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0%,研究生助研津贴不超过总资助经费的50%。 2.项目执行期限:2014年1月2016年12月。 3.重点项目申请者需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如已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等人才计划或已承担过国家重点项目、省部重大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4.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院限报2项。如申请总数限额,将进行院内评审,择优推荐至学校。 2.请有意申请者于5月9日下班前将书面版申请书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提交的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蔚 分机:8046 科研处 2013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