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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2-12-20 ]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领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杰出科技人才,申请者须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一般已具有三年以上博士生导师资格。

  二、申请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且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者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项目依托单位工作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三、本年度更加关注带头人在团队中的领衔作用、注重负责人是否已形成以其为核心的稳定的研发团队,鼓励学科交叉、产学研结合,支持高校、研究院所科技人才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四、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申报。

  五、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3年度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本年度我院可报4名。

  六、按照学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程序,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本年度学科带头人计划见面会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七、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人才计划课题申请书》(http://service.stcsm.gov.cn/kyydb_2013/login/kyydb_index.asp),在线打印后务必于2013年1月4日17点前一式一份上交到科研处,以便及时确定推荐名单。

  八、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年。项目资助强度40万元。

九、联系人:黄蔚

    分  机:8046

  

科研处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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