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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2-04-27 ]
 

 

各有关科室:

    上海市科委已启动201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2011年起,市科委将以申请人获得本基金项目后是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面上、青年基金资助作为验收的考核标准,并以此调整依托单位本基金项目下一年度限报名额。科研处将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建议各科室在正式提交前可自行召开评审会,组织遴选,择优推荐,确保所推荐项目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2、基金项目分为青年和面上两类。青年项目注重培育有潜力的年轻科技人员,主要资助32周岁(含)以下且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的青年科研人员;面上项目鼓励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资助副高(含)职称以下未有省部级(含)以上在研项目的中青年科研人员(2011年起市科委将不再资助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申报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

    在站博士后;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本年度不能作为课题责任人申报。

    申报本基金项目只能是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中不允许出现外单位人员。

    三、资助期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起始时间为2012年9月1日,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201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每个科室限报1项

    2、申请人务必于5月14日17:00前完成《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2版)》(见本通知附件1),并打印一式一份(需科室主任在申请书封面签字确认)上交到科研处,以便及时召开院内评审会,确定推荐项目。

    3、联系人:黄蔚

     分  机:8046

 

附件1: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2版)附件下载

附件2: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填写注意事项(请到OA下载)

 

                                               科研处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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