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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 2012-04-27 ]
 

 

各位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领衔科研工作,市科委启动2012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类)及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经历。

    二、启明星跟踪计划面向2007、2008、2009年度按时完成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研究工作并且验收综合评价为优秀的青年科技人员。

    三、启明星计划的申请条件请参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科技网)。已获得市科委人才计划资助及在站博士后不能申请启明星计划A类资助。

    四、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2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A类:本年度我院可申报2项。请申请者务必201251117点前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并将课题名称和密码OA发送至到科研处黄蔚处,以便及时确定推荐名单。

    五、按照启明星计划的遴选程序,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六、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研究时间不能低于3个月/年。启明星计划、跟踪计划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

    七、附件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图片上传,具体要求如下:

    启明星(A类)

    1.身份证或居住证。

    2.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

    3.职称证明。

    4.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要到2014年9月以后,否则要提供延聘证明。

    5.获资助项目证明(文、课题任务书或合同等)。

    6.论文首页、专利证书、获奖证明、其他附件资料。

    启明星(跟踪)

    1.上一期项目验收证书,2007、2008、2009年启明星项目完成优秀者。

    2.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要到2014年9月以后,否则要提供延聘证明。

    3.论文首页、专利证书、获奖证明、其他附件资料。

    4.获资助项目证明(文、课题任务书或合同等)。

    八、联系人:黄蔚    分机:8046

 

   

科研处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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