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申请重修课程免听者,须填写《重修免听申请表》,获批后由注册考务中心代为选入相应课程。
第十七条 申请重修课程免听者,应该按照课程要求,参加期中及单元考试,递交平时作业。
第十八条 一学期免听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三门。
第十九条 免听课程亦进入成绩管理系统,考试不及格或未参加考试的,以F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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